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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自然灾害是哪三年,那三年真的有自然灾害吗
"三年自然灾害”是指1959年、1960年和1961年。中国从1959年至1961年期间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严重“左”倾错误,加上从1959年到1961年,中国农田连续几年遭受大面积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全国性的粮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机,新中国面临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困难。
1962年,“1-9月,全国大面积旱灾。去冬以来,南方湘西北、粤北、川北、苏北、皖中地区雨雪稀少,2月约有100万公顷呈旱象;3月,旱区扩至豫、鄂、黔、陕等省,共计360万公顷……
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呼伦贝尔和乌兰察布地区、晋北、冀西北、吉西北地区,旱期长达200-400天,甚至井干河断、人畜吃水困难……年内,旱灾波及北方为主的24个省区(市)2174.6万公顷农田,成灾面积878.4万公顷。
人们习惯上将这几年的灾害称为“三年自然灾害”,实际上从干旱灾害的延伸和转移看,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的严重干旱灾害,大致延续了四年。时间上以1959年夏秋至1960年夏黄河流域、西南、华南为主,1961年春夏秋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连续干旱为主。
以及1962年春夏、夏秋的华北黄河流域、东北的干旱。人们在谈论和研究中往往忽视了1958和1962年也是较大旱灾年,从宏观角度看,集中在1959-1961年的特大干旱,是有一个发展、高峰、减弱的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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